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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指南

发布人:于自洋 发表时间:2021-10-18

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指南


1、受理条件

1、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
2、户籍属于建新街道派出所管辖区域的城镇人口;

3、正在享受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的居民。

2、申请

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日期:即时办理

1、申请人的户口本(地址页、索引页、个人页)、身份证(正面、反面)、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(第、二页) (一式两份) ;

 2、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社区居委会出具低保边缘证明(式两份);

3、申请人的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

4、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齐鲁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。

3、受理

1、 困难生活补贴由本人申请。法定监护人,法定赡养,抚养,扶养义务人,所在居(村)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,向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“一门受理,协同办理”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,并依托居民家庭经济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。

2、需要填写的表格:《济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。

3、社区受理后交办事处残联初审。

4、审核

1、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补贴申请后,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;

2、初审合格材料报区残联,区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,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区民政局,由区民政局进行审定。

3、审定合格材料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。并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、补贴类型、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,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,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
5、发放

1、采取社会化形式,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,每月20日-25日到居委会签字认证。

2、补贴标准: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20元;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60元;三、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6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