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于自洋 | 发表时间:2021-10-18 |
关于开展对应届统招少数民族
困难大学生救助的通知
各街道办事处:
随着高考录取工作的开始,我区开展对应届统招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进行帮扶救助工作。
请各街道办事处认真统计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,并于8月21日前报区委统战部(民族宗教事务局)民宗科。
条件:
1、今年新录取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生(大专、本科、研究生、博士生)。
2、家庭经济状况为低保。
需携带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:录取通知书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,家庭低保证明。
时间: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21日。
咨询电话:88151005
区委统战部(区民宗局)
2020年8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