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
党员组织关系转接
办理指南
1、受理条件
1、党员因调动工作,参军,学习、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,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,且地点比较固定的,经党组织同意,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(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):
2、申请人户籍属于建新街道派出所管辖区域的城镇人口;
2、办理流程
申办地点:户籍所属居委会一组织关系转入
1、到历下区委组织部。济南市以外单位转入的党员,开具“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紹信”(抬头为 “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邮”),然后持介绍信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历下区委组织部,由工作人员验明后将党员关系分流到街道;
济南市单位转入的党员,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历下区委组织部,由工作人员验明后通过信息化平台将党员关系分流到街道;
2、到建新街道党办。党员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建新街道党办,由工作人员验明身分证和户口本后将关系分流到户口所在社区,并通知社区,同时开具借档函;
3、到档案所在地。党员持借档函到档案所在地复印党组织关系档案(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封面和“基层党委审批意见"一栏,也可以拍照为证)。如党员将档案拿至社区,杜区党委可对党员档案进行复印或拍照,然后贴上封条并盖社区党委章,然后交还给党员;
4、到社区党委。党员持档案复印件(或档案电子照片)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到社区党委,由工作人员验明档案,身份证和户口本后将关系落到社区,并填写《建新街道党员信息登记表》,在《建新街道党员承诺书》上签名,然后由社区党委发放《建新街道党员告知书》,档案复印件,信息登记表和党员承诺书由社区党委留存,尽量做到一人一档;
5、到建新街道党办。转到济南市以外的党员,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到建新街道党办,由工作人员盖章后,将回执联送还至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。
二、党组织关系转出
1、党员向接收方询问转入地党组织具体名称;
2、社区党委查清党员缴纳党费情况,拖欠党费的需立即补交。然后在平台上发起党员转出程序,并及时告知党员本人、转入地党组织和街道党办;
3、街道党办审核转出。转到济南市以外的同时开具“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交给党员;
4、转入地党组织审核接收并开具回执,然后送还至社区党委留存。